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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2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现将《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15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各有关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2015年报名时间正值中学假期和春节,各地要通过中学、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有关政策周知考生。要严格按规定实施高考报名各项工作,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尤其是考生报考资格、加分资格和户口所在地等信息的审核,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月12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

附件1

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远程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均须参加报名。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2月1日至28日(春节法定假日期间网络关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2.报考科类: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四类,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科或理科。

3.报考类别:

文科、理科考生(含艺术、体育类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对应三个录取批次。一类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主要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二类对应文理科第二批,主要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三类对应文理科第三批,主要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其中一个类别,也可兼报两个以上类别。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只能参加该类别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

只报艺术或体育、不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本科或本科、专科兼报的,选二类;只报考专科的,可选报三类(不计技术考试成绩)。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资格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须选报与入围学校录取批次相应的类别,并可同时兼报其他类别。

4.报考体育类专业(含体兼文、理科)、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还需录入体育术科考试和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

5.申请体育项目加分并需参加全省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录入后,须进入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必须与已办理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相一致。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0日。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含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迁子女还须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报名参加体育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和省属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另行再缴纳测试报考费。《专项测试准考证》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的一周内向考生发放。

申报政策加分(含参加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

3.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说明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英语面试仍按往年办法执行。

(三)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听力残疾考生免英语听力测试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8]61号)规定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

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我省将对加分政策进行规范,具体政策加分办法以我省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

(五)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附件5

2015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财会类、商业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的考生,须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证书类别、等级及发证单位不作限制。其他的类别不作此要求。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 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2月1日至28日(春节法定假日期间网络关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经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核同意报考试点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其报名同时进行。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前须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民政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

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考试。

3.申请体育项目加分并需参加全省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信息录入后,须进入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现场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2)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0日。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含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

(1)本省户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中,退役士兵还需交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发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

(2)随迁子女: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外,还需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3)报考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财会类、商业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的考生,还须交验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否则不能报考。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

3.技能成绩

自2015年起,已实行全省统一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其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不再计技能成绩。

2015年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财会类、商业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等未实行全省统一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技能成绩证书按《浙江省2015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见附件6)认定,分值10分。

4.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政策加分

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我省将对加分政策进行规范,具体政策加分办法以我省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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