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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证改派、遗失补办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次数:

1.报到证改派

(1)受理对象

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或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2)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原就业报到证;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

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

原未就业,直接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户口回原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原已就业,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印章盖全。

2.报到证 遗失补办(8月25日以后受理)

(1)受理对象

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3)办理地址

杭州市华星路203号一楼办事大厅,派遣改派咨询电话:0571-88008635;省外报到咨询电话:0571-88008656。

3.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574-88367831

附件1: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下载.doc

附件2: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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